2019年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印发《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》,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组确定北京市、天津市等30个城市作为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,2020年模拟运行该付费方式,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。也就是说,今年是DRG(s)支付改革的关键节点。 7月13日,福建省医保局、福建省卫健委发布《关于扩大疾病诊断相关分组(DRG)收付费改革试点的通知》,明确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等3家试点医院实际DRG(s)收付费改革有序运行的基础上,进一步扩大DRG(s)收付费改革试点范围。其中福建省5家试点医院定于2021年7月20日实施DRG(s)收付费。 5家试点医院收付费政策按照《福建省医疗**局福建省卫生健康**关于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改革试点的通知》(闽医保〔2019〕117号)、《福建省医疗**局关于调整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》(闽医保〔2020〕91号)等文件规定执行。 《通知》中强调,医保部门要开展监测考核并加强**协议管理,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智能监管,加强对医疗机构DRG收付费过程监管,对于诊断升级造成的实际资源消耗与DRG收费标准的差额部分,经组织*论证,医保不予支付。 DRG(s)支付改革将带来以下影响: 1.限定医疗消耗的较高限额。医院在服务前即可预知医疗资源消耗的较高限额,由此医院必须将耗费水平控制在DRG支付标准之内,才有可能盈余,否则对医院来说就会亏损。 2.影响医院的盈余。DRG支付标准成为医院某疾病项目盈亏的临界点,会调动医院积极性,在服务过程中,医院为获得利润或不亏损,会主动寻求降低成本的方法,缩短住院天数,减少诱导性费用支付,从而达到费用控制的目的。 3.影响耗材的供应与采购。DRG在给医院管理带来变革的同时,对医院的药品、耗材的供应而言也会有随之而来的变革。在新的医保付费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下,医院自然会产生主动降低药品耗材采购标准、控制成本的动力。 4.药品、耗材供应商将面临巨大压力。当DRG的支付标准成为医院盈亏的临界点,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,医院在服务的过程中,药品和耗材的总体消耗费用离临界点越远,则医院盈余越多,如此可见药品和耗材供应商面对的市场压力。 智慧医疗SPD物联网解决方案,以信息技术为核心、物联网、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,实现医疗物资管理提质增效,减负降本,满足使用后结算,零库存管理,让药品、耗材、试剂等医疗物资采供用环节精细化管理。同时,医大智能智慧医疗SPD物联网平台可与医院His、LIS、HRP等内部系统平台无缝对接,供应商ERP对接,达到院内院外信息互联互通一体化。